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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精诚特卫--社会保险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2010/11/10】【作者/来源:精诚特卫保安公司】【阅读:7264次】

 徐州精诚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规范本公司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 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是负责单位正式员工养老、医疗、保险的管理,新招聘员工的保险入户,社会保险月报表的报送,社保资金的计算和缴纳,单位员工社保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 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实新招聘员工的社保资料,及时办理有关转移手续,核定缴费基数,做好入户工作;
   第三条 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并将其社保关系从精诚特卫公司帐户转出,同时通知财务部。
   第四条 由新招聘员工入户或员工停缴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应在每月20日之前通知该员工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工资管理人员。
   第五条 工作人员应在每月25至27日经财务部做好核对工作,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之后才可向劳动局报送月报表和缴纳社保资金。
   第六条 所有月报表和新参统人员登记表均应一式四份,分报主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送财务室和本部门存档。
   第七条 工作人员应负责保管好单位有关社会保险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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